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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喻抿紧嘴唇,将呻吟咬碎了咽下去。
到这个程度,还真是第一次。
最接近的一次是五年前,他在青年旅社遇到个年轻男人,他们一开始睡上下铺,后来同行,渐渐由上下铺变成了一张床。
旅行途中的cush太容易让人不计后果。
任喻觉得在大汗淋漓的热带,荒废掉自己的第一次,也不错。
但那次前戏没有这么舒服。那个男人把他弄得很痛,最后没有真正做下去,冷静下来相对穿衣时,实在很尴尬。然后他发现自己性情孟浪,但第一次留到现在是有原因的,到底还是没办法太随便。他太自我了。
要舒服,要满意,要心跳,要自己喜欢的。
“放松一点。”方应理说,“就跟念书一样,你越紧张越不行,等你按照步骤来,轻轻松松一下
就学进去了。”
说到“进去”两个字时一发力,一下就破开了。
实在太满了,有一点痛,但爽的感觉更鲜明。
或许是撞入的角度很完美,以至于产生天生的契合感。任喻觉得心脏被撞进喉咙里,咬着嘴唇吞咽。方应理抓着他的头发,将他的脸抬起
来,正对穿衣镜。
任喻睁着朦胧的泪眼,看到自己的脸很红,眼底泛着漂亮的光泽,张着腿,表情雾茫茫的,极度失神。
面对绞紧的反应方应理满意了,又有点懒洋洋地问:“你还喜欢什么?”
有的人喜欢脏话,喜欢疼,有的人喜欢温柔。